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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市委政法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洁组织重温《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文件规定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精神。
刘洁指出
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保障司法独立,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保证,能有效地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值得警醒的是,极少数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以说情、打招呼等方式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各级政法部门要引以为戒,高度警惕。对于加强政法干警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常抓不懈,久久为攻。
刘洁强调
要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纳入政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法律、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重要依据,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市委政法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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