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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民法典》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于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举办以“宣传《民法典》,共建平安城”为主题的《民法典》普法书法作品展览活动,活动由市委政法委主办,市法学会、市司法局、市书法家协会、曲靖市美术馆、曲靖市博物馆承办。为高质量办好此次《民法典》普法书法作品展览活动,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7日
二、征集对象及数量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省第四监狱、省中安监狱、省曲靖监狱全体干部职工,每家单位上报不少于10件高质量作品;(二)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曲靖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委、县级法学会、县级政法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综治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社区)网格员,每个县(市、区)上报不少于20件高质量作品。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原文抄录《民法典》中的条款;
2、弘扬法治文化书法作品,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与法治文化有关的名人名言作品等;
3、结合《民法典》学习,自撰的诗、词、曲、赋、对联等,要求切合主题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可选择毛笔书法或硬笔书法,不限书体,草书、篆书、篆刻需附释文;
2、作品尺寸为 6尺整张(180cm,宽 96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 2cm 以内)作品尺寸为 4 尺整张(138cm,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篆刻作品寄印稿6-10 方,附两个以上边款。印屏尺寸为(138cm,35cm)以内,一律为竖式;钢笔书法一律用a3大小的纸张书写;
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作品将不予评审和参展;
3、投稿作品请勿装裱;
4、信息填写。请在书法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作品举例。来源:法治日报
作品举例。来源:法治日报
四、作品评选
由市书法家协会牵头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对作品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由市书法家协会另行制定。
获奖作品将统一进行装裱,在曲靖市博物馆集中展出,供市民免费参观。
五、注意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保证为原创作品,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投稿作品不存在着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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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的作品视为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着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及以该作品为标识的商标注册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投稿者参加投稿即视为认可前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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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展览、编辑修改、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主办方不承担参选作品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任何责任,相关责任由相应投稿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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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由曲靖市《民法典》普法书法作品展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
六、作品提交
1.本次活动所征集作品由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作品。其中,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曲靖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委、县级法学会、县级政法各单位干部职工,以及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综治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社区)网格员投稿作品由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曲靖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委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
2.每件投稿作品需填写“宣传《民法典》,共建平安城”曲靖市《民法典》普法书法作品展作品登记表(附件1),每家报送单位需填写“宣传《民法典》,共建平安城”曲靖市《民法典》普法书法作品展征集作品统计表(附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随作品一并报送;
3.请各报送单位于9月28日17:30前将投稿作品报送至曲靖市法学会秘书室,不接受邮寄,逾期不再受理。
技术支持:云南建功星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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