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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的过程中,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过程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教育整顿每一项工作举措落实在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开展送法进社区。陆良检察院组织干警进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围绕检察工作的职能职责,结合教育整顿,主动作为,坚持开门搞整顿,上门送服务,真正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效体现在司法办案上,体现在服务、保障、促进法治陆良建设中。检察干警深入到社区进一步宣传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非法集资、未成年保护、司法救助等工作,发放宣传册,耐心倾听群众心声,热心解答各种法律疑问,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模式为社区群众办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实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目标,共同营造和谐的小区生活环境。
二是举行公开审查听证。对一起交通肇事举行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县委政法委相关人员参加。该案案件承办人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载妻子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致使妻子颅脑损伤,生活不能自理,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主动投案自首,自愿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上述情况,我院案件承办人建议对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听证会上,与会人员逐一发言,均认为李某某交通肇事有悔罪表现,其妻子需要陪伴和精心照料,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也充分体现了为民办案,将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结合。
三是开展水源地保护。陆良检察院紧盯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堆放生活垃圾、养殖、种植等危害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收集,通过联合自然资源局实地对小百户镇永清河水库等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进行调研,努力实现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工作格局,牢固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凝聚合力、齐抓共管,让永清河等水源既得到天然的哺育,也受到法治的滋养,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下一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教育整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持续深入群众,丰富活动方式,探索更多更好的服务渠道,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平安陆良、法治陆良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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