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为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取得成效,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将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办案过程。近日,富源检察院检察官为案件当事人“送法上门”,以法律手段化解矛盾。
这是一起轻伤害案件,陆某某因琐事打伤其姐。办案人员了解到,陆某某是一名脚瘸残疾人,其妻子重病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要陆某某来照料。
考虑到陆某某行动不便又要照料妻子的实际困难,承办检察官没有通知陆某某到县检察院接受讯问,而是亲自到富源县老厂乡陆某某的家中讯问,并做认罪认罚工作。
检察官向村委会了解陆某某的家庭情况,并积极走访被害人,对被害人释法说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姐弟亲情劝说其谅解陆某某,让双方言归于好,成功化解矛盾。
通过“送法上门”,让办案更近法理人情,执法更有温度。
技术支持:云南建功星科技有限公司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289号
滇ICP备190096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