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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和检察官们,感谢你们一直以来的帮助,特别是通过今天和老师的交流,我感觉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我希望以后的我和以前一样,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
作为第一批心理疏导的人员,由培森心灵工作坊的老师为其提供了“一对一”心理疏导,两名未成年女性被害人均在原本愁绪满面的脸上流露出积极向上的笑容。
8月6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揭牌仪式,并与曲靖市麒麟区培森心灵工作坊协商达成一致,由培森心灵工作坊指派心理咨询室到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地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共同签署了《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心理疏导室合作协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许兼受邀参加揭牌仪式。
此次揭牌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是陆良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的关于建设一个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未检办案工作区要求。主要为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心理疏导室挂牌仪式座谈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忠强调,未检干警要及时转变司法理念,做到之前预防、之后修复,打击和保护并行,将陆良未检牌子“打响、擦亮”。陆良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许兼到会并提出要求,要以此次心理疏导室成立为契机,不断延伸扩张,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在保护自己不被侵犯的情况下也不侵害别人,要积极向法院、公安等部门传授经验,整合力量,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心理疏导室”的成立是陆良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客观需要。下一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做好对涉检未成年人的感化和服务工作,积极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到正常轨道,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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