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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近2020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候选人】侯俊:用铁案诠释公平正义

        2021年09月16日      来源:云南政法

        公诉台上,他沉着机智,眼神中透着正义威严;他据理力争,舌战犯罪嫌疑人,用一件件铁案诠释人生信念、公平正义。

         

        他叫侯俊,现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维护公正正义,扞卫法律尊严,秉持客观公正、不枉不纵的立场,是每一名检察官的天职。”

         

         

        在办理“余某等7人特大贩毒案”“胡某故意杀人案”“‘1·05’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大要案中,他总能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以敏锐的眼光洞悉案件背后隐藏的犯罪事实,以缜密的思维和丝丝入扣的分析,使陷入困境的案件重获新机。

         

        智斗毒贩锁证据

         

        几年前,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毒品案,现场缴获海洛因80余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本来,现场人赃俱获应该属于证据充分、罪犯认罪的案件,但让办案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讯问中,安某、余某二人矢口否认参与毒品犯罪的事实,以“零口供”作无罪辩解。

         

        “几十公斤毒品,一旦定罪,是要掉脑袋的,没有确凿证据,他们决不会轻易低头。”侯俊知道,他面对的是久经沙场的“江湖老手”。

         

        狭路相逢勇者胜,他暗下决心,一定要让蔑视国法者受到严惩。

         

        侯俊家与单位仅一街之隔,为了尽快突破该案,他将被褥搬到办公室开启“闭关”模式。攻坚克难,夜以继日,连春节假期都在办公室审查证据,先后向侦查机关提出10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案发时现场前后6小时道路监控。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将现场视频反复上百遍逐帧观看后,他发现,在民警抓捕前半小时,余某携带纸箱独自返回车辆。

         

        这一重要线索让侯俊喜出外望:“这个纸箱由余某交给同伙进行毒品交易,里面装着90万元毒资。”

         

        在铁的证据面前,一直喊冤、抵死不认的余某终于低下了头。

         

        锁定余某后,他转身投入对安某的定罪研究中,通过引导公安民警对安某行为习惯、案发当日活动轨迹等大量客观证据搜集,并对“主观明知”司法实务展开深入反复研究,最终完成证据链搭建,让故技重演、妄图逃脱法网的安某只能束手待审。

         

        案件起诉后,他撰写万余字出庭公诉意见,最终一审法院认定7名被告人均构成犯罪,但他认为对余某、安某量刑畸轻。为了保证抗诉质效,他需要和时间展开赛跑,日夜不休地研究、撰写抗诉书,终于按时将抗诉书送到法院。

         

        从接手案件到二审改判历时2年有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他提出的全部抗诉意见,改判余某死刑缓期执行、安某无期徒刑,将李某刑期调低3年。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其他罪犯死刑后,全案圆满画上句号。

         

        拨开迷雾定真凶

         

        “没想到,我被人栽赃陷害还能捡回一条命。”当胡某收到起诉书时,当场痛哭流涕:“如果不是检察官火眼金睛辨真凶,我差点成了‘替死鬼’。”

         

        2018年的一天,侯俊收到一件单人单桩故意杀人案,公安移送的案件材料反映“凶手”胡某开车故意将人撞死,胡某承认其开车撞到人的事实。这应该是一件简单、清楚的案件,但在了解到该案是因要债引发的矛盾后,他意识到,该案并没有那么简单。

         

        “受害人是被打死还是被车撞死?是被胡某车辆撞击的吗?双方是些什么人?暴力催债会不会涉黑恶势力?”一系列疑问在他心中滋生。

         

        他随即将审查重点转向对客观证据的发掘,聚焦在对现场监控视频这一客观证据的审查上。然而,视频探头距离案发地点有20余米,加上凌晨现场光源稀少,导致冲突地点一片漆黑,侯俊的双眼只能追逐着车辆行驶时变化不断的车灯,逐车一帧帧进行甄别。

         

        很快,他发现端倪:胡某车辆有疑似撞到人的情况,但现场还有另外一人被面包车撞倒。这一情况立刻引起他高度警惕:本案面包车撞击碾压致人死亡的可能性更大,胡某导致受害人死亡不具有唯一性,将其定成凶手可能存在重大失误。

         

        职业敏感告诉他,案件背后隐藏着许多疑点、谜团需要解开,胡某开车撞人只是冰山一角,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着犯罪团伙。随着审查深入,很快印证了他的猜想,原来,本案是一起因要债引发的聚众斗殴案。

         

        曲靖市检察院随即成立专案组,全程引导侦查,公安机关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通过共同努力,最终查明在聚众斗殴过程中,系李某驾驶面包车将被害人撞倒拖行致其死亡。事后在主要犯罪嫌疑人钱某指使下,钱某团伙成员一致陈述目击胡某开车轧死被害人,误导侦查方向。同时,专案组还对涉案人员是否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进行了深挖,通过数月努力,发现了以钱某为首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团伙。

         

        最终,检察机关对李某以故意杀人罪、胡某等12人以聚众斗殴罪、钱某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成为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直接办理的第一起涉黑恶案件。

         

        大海捞针办铁案

         

        2020年6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十大典型毒品案件,其中张某3人盗窃运输毒品案的承办人就是侯俊。该案的成功办理,让一直以无罪供述的张某受到法律严惩,这背后是侯俊恪尽职守、锲而不舍的护法精神,是经过无数个夜晚孤灯相伴,和枯燥无味的数据面对面“交流”,付出非常人的心血和汗水换来的战果。

         

        被告人张某系某校在校大学生。2018年5月,张某邀约赵某、韦某从咸阳先后乘飞机到达昆明。5月15日,张某指使两人从昆明市某小区将上线老板毒品盗出。5月17日,3人打算将毒品从昆明运至贵州,后被民警抓获。

         

        然而,落网后,张某一直作无罪辩解,其辩护人提出了150余页的排除非法证据及无罪辩护意见。在负责该案证据审查过程中,侯俊认真梳理,从10余万条电子数据信息中不仅发现3人犯罪行为的客观证据,还发现张某涉嫌“校园贷”最终走上涉毒犯罪道路的历程。

         

        该案是一起因“校园贷”导致在校大学生铤而走险的典型案例,暴露出“校园贷”极强的社会危害性,对在校学生具有非常大的警示作用和教育意义。最高检选择该案作为全国观摩示范庭审案件,曲靖市检察院第一次承办了全国范围的庭审观摩活动。作为公诉人,侯俊在公诉台上用严密的逻辑、充分有力的证据、科学合理的案情解剖,树立了公诉人良好形象。

         

        庭审现场,偌大的法庭座无虚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和在校学生140多人旁听庭审,侯俊深入分析了被告人走上歧途的原因,从法、理、情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为被告人和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运输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死刑。

         

        有一种信念,是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执着;有一种担当,是积极履责、勇于担责的精神;有一种理想,是初心不改、对公平正义的永恒追求。侯俊用他无数个日夜伏案的坚守,回答了人民检察官的责任与信念。

         

        这是侯俊的检察初心,也是他继续前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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