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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曲靖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曲靖市扫黑除恶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实行奖励,最高可奖励3万元。下面,让小编为您详细解读。
奖 励 对 象
奖励对象为举报曲靖市范围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
举 报 范 围
举报是指举报人向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部门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事实及提供证据线索的行为,具体包括:
(一)提供政法机关已立案侦查但尚未掌握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证据线索的;
(二)举报政法机关尚未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线索的;
(三)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在逃嫌疑人的藏匿处所,提供相关线索帮助政法机关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线索主要包括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利用暴力或软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十三)其他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举 报 方 式
(一)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微信公众号或当面向各级扫黑办、相关部门举报等途径和方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可以采用实名或者匿名方式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向受理机关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举报人对由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其真实性负责。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政法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进行奖励;
(三)举报人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扫黑办或相关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曲靖市扫黑办或曲靖市级相关部门举报。
市级涉黑涉恶
线索举报方式
1.市扫黑办及市级政法机关举报电话:
曲靖市扫黑办:
0874-3392720;
曲靖市公安局:
0874-3314475;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0874-3396052;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0874-3227660。
2.曲靖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电话:
0874-12388。
3.信函举报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a311号
邮政专用信箱。
4.电子邮箱举报地址:
qjshcebgs@163.com。
5.关注“曲靖市扫黑除恶”微信公众号举报。
奖 励 标 准
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符合下列条件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举报内容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关键线索或直接证据,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案件性质特别严重或有特别重大影响,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或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进行判决的,给予20000元至30000元人民币奖励;
(二)举报内容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重要线索或部分证据,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案件性质严重或有重大影响,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或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进行判决的,给予100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奖励;
(三)举报内容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相关线索或者相关证据,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或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进行判决的,给予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
(四)举报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50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奖励;
(五)举报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犯罪线索,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或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案件判决的,给予3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
(六)举报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藏匿处所,经查证属实的,每抓获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
(七)举报其他涉黑涉恶线索的,酌情予以奖励。
奖 励 条 件
奖励举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
(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政法机关或其他单位掌握;
(三)举报内容须经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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