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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坚持发扬民主与健全法制相结合,用法治规范秩序、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拓宽参与途径 融入公众力量
通过论证、听证、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反映人民意志、切实得到人民拥护,推动基层治理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依法保障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权的实现。突出政府责任、公共服务和制度保障,强化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等社会领域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律制度,依法保障社会组织、公众等主体生存权、发展权以及社会治理参与权、治理权的实现。
深化体制改革 完善运行机制
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设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真正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政事分离、政社分离、责权利相配套”的要求,把政府不能做、做不了、做不好的专业性较强的事务让渡给社会,推进政府职能向服务、指导、协调、监督方向转变。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社会参与到行政监督中来,形成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功能互补的立体监督网络。
加强队伍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
选择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基层干部当带头人,依法行使职权、管理村务、服务村民,建设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基层组织,依法保障好、维护好群众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大力加强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律师进村居活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村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决策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法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互助渠道,依法保障群众对社会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激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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