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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提升警示教育成效,助力顺利回归社会,麒麟区司法局文华司法所“多招式”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一、单独“走心式”教育未成年矫正对象
为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切实保护未成年矫正对象隐私,文华司法所采取“开小灶”的形式,每月单独开展警示教育。一是用“吓”的方式,通报一批矫正对象违规收监案例以案释法,让其算清违法成本和代价;二是用“哄”的方式,定期通过电话询问工作、生活情况,以拉家常的方式拉近距离,随时掌握其心理状态,有针对性的“走心式”监管。
二、集中“渲染式”教育高龄矫正对象
针对高龄社区矫正对象文化程度低、不识字、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进行定位核查等问题,文华司法所利用高龄对象时间充裕的优势,采取以学习教育为主要矫治措施改造此类矫正对象的思想意识及行为,一是以学促“管”,每周组织两次高龄矫正对象到司法所参加教育学习,解决智能监管盲区,降低了高龄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外出风险;二是以学促“警”,通过观看《忏悔录》《法治讲堂》《道德与法》《法治档案》等节目,跟随节目中的真实案例达到潜移默化的渲染效果,进一步规范了高龄矫正对象学法、守法意识。
三、深入“多样式”教育其余矫正对象
针对其余矫正对象,文华司法所每月召集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一是分类施教。文华司法所在矫对象大都为酒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开设赌场、寻衅滋事,为达到教育效果,司法所采取负责人警示教育专题课、违反规定收监执行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律师、法官、警察现场授课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筑牢重新犯罪红线;二是学思结合。为确保矫正对象学后能思、学有所思,每月集中学习时,通过现场提交思想报告及学习心得,巩固上期学习内容,确保入心入脑;三是奖惩并重。对不按规定定位的矫正对象或当月被训诫的矫正对象开展现场警示,增加记性,对迟到或者无故不参加学习的,单独开小灶学,对认真学习记录、遵守各项规定的对象进行表扬。
文华司法所通过“多招式”警示教育,进一步警醒了社区矫正对象矫治意识,强化了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对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顺利回归社会、维护安全稳定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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