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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既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又要立足实际对本地社会治理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是政法各部门及政府各部门的共同职责。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法庭积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了“12336工作法”的典型经验,建立健全了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真正做到化解一方纠纷、守护一方和谐、服务一方群众。
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法庭管辖板桥镇、钟山乡、长底布依族乡、旧屋基彝族乡三乡一镇,辖区人口14万余人,其中长底布依族乡是云南省唯一的布依族乡。针对辖区乡镇面积广、多个少数民族聚焦的特点,法庭在钟山乡原法庭旧址设立了专职巡回审判点,在长底乡综治中心、旧屋基乡司法所设立巡回审判点。将巡回审判点延伸到村居委会、自然村组,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家门口的便利审判。
板桥中心法庭坚持矛盾化解的目标和效果导向,将人民法庭工作融入到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特点,结合矛盾纠纷化解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庭功能设施,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板桥中心法庭通过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人民法庭服务人民群众诉讼的“零距离”,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建成集立案、咨询、财产保全、诉讼费收缴、案款收发、送达、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室、电子签章、法律文书校对和打印、案件人工查询和法庭热线查询等功能模块一体化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网上立案,以“智慧服务不掉线、诉讼服务面对面”为指导,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时空诉讼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减少诉累。
积极探索实施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升审判执行效率。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加,人民法院的案件大幅度增长,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正成为当前的社会治理的一大课题。
板桥中心法庭坚持“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已诉纠纷加大委托、委派、联合调解力度,及时兑现调解费用给调解人员,对未诉纠纷积极主动参与乡镇矛盾纠纷化解。
板桥中心法庭先后成立了“法治宣传先锋队”、“巡回审判先锋队”、“矛盾调处先锋队”三支先锋队,三支先锋队分别由三位干警带头,推进基层普法、审判、矛盾调处工作。
“巡回审判先锋队”采用因案制宜和定期制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就地受理起诉、就地开庭审理、就地调处纠纷,坚持“干警多跑腿,群众少诉累”,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答复。
“矛盾调处先锋队”在法庭多元解纷的基础下,建立诉前调、诉中调、庭后调的调解工作机制,设立调处工作登记台账。建立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接待当事人。
随着罗平县全域旅游的不断推进,旅游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为了更好地服务好全县旅游,法庭在九龙瀑布风景区、那色峰海风景区建立旅游巡回法庭、旅游纠纷调处中心。
2021年至今板桥中心法庭收案757件,其中67件委派调解后进行司法确认,38件为支付令案。近三年以来,在辖区内,案件从总基数较大到呈逆增长或慢增长的良好势头,没有出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紧扣市域社会治理需求,板桥中心法庭发挥人民法庭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的独特优势,推动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了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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