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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得远,开通优化营商环境的快车道;
“闻”得真,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新模式”;
“问”得多,打好涉企案件特邀调解“组合拳”;
“切”得准,跑出优化环境加速度。
7月8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走访企业法治所求、经验交流、座谈等方式召开全市法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座谈会。
“企业是社会生产和流通的直接承担者,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关系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人民物质生活水平。”
当天,与会人员到晶澳科技公司和德方纳米公司走访交流中普遍认为,做好对企业健康发展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对于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曲靖实现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持续走在全省前列更具重要意义。
为扎实推进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曲靖中院先后出台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实施办案。明确办理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企业的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时,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和司法公开等各环节,对企业因涉诉在生产经营中可能受到的影响要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以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配套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指引、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指引、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工作指引、关于对涉企案件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指引等4份司法措施指引制作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涉企案件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涉企案件立案清单、涉企案件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4份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诉讼指引,以及涉企案件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申报承诺表、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表等2份分析评估、实施对策操作表格和涉企案件廉政监督卡,闭环形成了一整套服务保障涉诉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商事活动纠纷难免,人民法院作为纠纷解决的专业机构与最终机构,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会上,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和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就如何营造“司法宜商子环境”提出:
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营造充满安全感的社会环境;
强化平等保护理念,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严格司法,统一法律适用,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经营环境;
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营造低成本的交易环境;
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营造便捷的解纷环境;
亲而有界、亲而有度,清而有责、清而有为,营造“亲”“清”有度的司法服务环境。
“依法保护好企业合法权益,努力把因涉诉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尽最大可能降到最低。”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树立营商宜商意识,坚决克服机械办案、简单办案,对涉企诉讼案件,秉持“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和“服务保障”的工作理念,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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