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通过“微信群”远程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纠纷。
01
案情回顾
2017年,赵某作为借款人、何某作为共同借款人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200000元,期限120个月,年利率4.95%。某公司作为保证人,对借款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还款期届满后,赵某、何某支付了部分款项,截至2022年7月22日尚欠款121815.87元及利息,罚息未赔还,银行催告未果后遂起诉至师宗县人法院。
02
调解过程
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对欠款事实无争议,主要是尚未还款。
因当事人提出不方便到场且无法正常使用网络调解平台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当即组建微信调解室,邀请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在群聊里进行调解,共同商量解决方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经过“群聊”化解,最终,双方达成共识,案件得以成功调解。随后,法官又通过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将调解书送达给了当事人。
近年来,师宗县人民法院根据一站式建设的要求,并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多元调解”实现网上调解,通过“云上法庭”实现网上开庭,并结合微信群等多元解纷方式,有效破除空间限制,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指尖诉讼”带来的便捷。
技术支持:云南建功星科技有限公司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289号
滇ICP备190096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