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明确表示不需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他,为何突然之间又起诉?
近日,会泽县人民法院者海法庭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起诉状。这个本可以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一裁了之的案件,经法官倾情调解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受害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救济,双方心结也得到化解。
案情简介
段某受雇于某空调公司从事空调安装及灯具更换等工作,2020年8月,段某雇用亲戚唐某到德宏州芒市承揽更换灯具的劳务,因未佩戴相应安全装备,且唐某未规范操作脚手架,致使段某从高处坠落构成一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段某将该项目相关的责任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最终认定某空调设备公司与段某存在雇佣关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段某损失93.84万元。
该案中,虽然唐某存在一定过错,但在诉讼过程中段某明确表示不需要唐某承担赔偿责任。
查明事实
先前明确表示不需要唐某承担赔偿责任的段某,为何突然之间又起诉唐某呢?带着疑问,案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情况。
段某依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却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段某家人已经负债五十余万元为段某治病。事故发生时段某的女儿刚满月,现在年迈的父母既要照顾呱呱坠地的孙女,又要护理终身卧床的段某,经济上实在是困难。
而法官了解到,唐某的生活也过得很艰难,妻子离家出走三年有余,自己独自抚养四个未成年子女,心中对段某虽有歉意,但面对可能出现的高额赔偿,唐某选择了回避,从未探望卧床不起的段某。
生活困难,加之唐某的冷漠,段某才最终选择起诉唐某。
倾情调解
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没有用一纸“不予受理”的裁定让身陷困境的段某感到穷途末路、将双方的矛盾搁置不理,而是以亲情调解为出发点,本着扶危济困的原则,深入当事人的内心,反复与双方沟通。
经过法官用心、用情的调解,双方之间的心结终于解开,唐某也表示愿意赔偿段某15000元。
实现了的权利才是真正的权利。近年来,针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出现赔偿款无法真正得到实现的问题,会泽法院者海法庭始终传递着为民解忧、司法为民的理念,多途径寻求解决办法,争取最大限度让当事人权益得以实现,不让程序空转。
技术支持:云南建功星科技有限公司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289号
滇ICP备190096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