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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梁女士匆匆来到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边哭诉边和法官说,自己现在有家不敢回,就连上班都要躲躲藏藏,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件详情
2022年7月某晚,梁某与其女儿正在熟睡,突然一声巨响,卧室门被踹开,原来是梁某的丈夫吴某刚喝完酒回到家,吴某打开灯,面露凶相的走到床边二话不说将梁某从床上拖拽到地下殴打,甚至还误伤了其女儿,梁女士十分害怕,便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某离婚。
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件性质较为恶劣,吴某不仅殴打梁某,还伤害到其女儿,这种情况若处置不好,会给当事人带来二次伤害,于是法官立即依法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将该案情况上报至相关部门。
吴某收到裁定书后,情绪也很激动,一直嚷着自己并不是故意要动手,这些只是日常的一些“家务事”没必要法院介入其中,承办法官当即对其进行了训诫,并强调任何理由都不是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同时告知吴某,夫妻之间产生矛盾可申请居委会、司法局、妇联等部门进行调解,无论如何都不能拳脚相向。经过法官的批评教育,吴某的态度才缓和下来,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能不离婚。
审理时,承办法官本着促进双方挽回感情的愿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就离婚问题一直争执不下,而梁某是铁了心一定要离婚,于是承办法官便转变思路,耐心细致的向吴某解释法律法规,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调解工作,同时指出吴某自身的问题,并帮助其分析家庭现状。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时,梁某终于露出了舒心的笑容,说道:“自己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要不是有法官的耐心调解,吴某也不可能欣然接受这样的结果,法律才是保护我们最有力的武器。”
法官说法
家暴并非“家庭事”,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调查核实后,法院将作出民事裁定书,要求被申请人禁止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甚至会根据情况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住所、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或者其他特定场所的200米范围内活动。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这里特别提示,
即使不起诉离婚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对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面对家暴,不要隐忍,
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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