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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李石松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明确要求,全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100%。曲靖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效显着,让群众“告官能见官”,让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及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机制 压实责任
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牵头制定《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的责任义务、案件类型、通报考核等内容,对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而不能出庭应诉的,需提前书面向依法治市委员会报告,并与法院协调延期开庭,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能出庭应诉。8月17日文件印发至今,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近年,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分管副市长出庭应诉2件、有关副秘书长出庭应诉10余件,示范带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政院联动 形成合力
市人民政府定期向法院通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情况及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或者突出问题;市司法局每半年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麒麟区人民法院、沾益区人民法院召开1次联席会议,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市、县两级法院针对个案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供综合性、预警性信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加强培训 提高能力
法院通过协助行政机关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观摩庭审等形式,帮助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应诉能力。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与法院进行诉前调解,争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考核 严格问责
加强通报督促,市人民政府定期将各级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率、司法机关建议落实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加强考核督促,为全面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缺席应诉一律不计分。加强问责督促,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视情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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