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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营商环境已经成为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还能有效地提高地方综合竞争力。宣威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营商环境法治化方面积极努力,不断推进宣威营商环境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方向发展。
12月27日上午,宣威法院速裁中心就调处了一起银行与公司之间因金融借款合同引起的纠纷,既有效的解决了问题,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某银行诉称,2021年3月,宣威某经贸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向银行借款五万元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借款期限为一年,合同还明确约定了借款利率、还款方式等。银行依约向宣威某经贸公司发放了贷款。
贷款到期后,宣威某公司没有按时归还贷款及利息,银行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宣威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一次性偿还欠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罚息等。
宣威某经贸公司辩称,认可借款的事实及借款本金,但对利息及罚息的具体金额有疑问,且先前已经归还过一部分借款,并解释其不是故意拖欠,而是最近几年来,因疫情、市场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困难重重,实在无力一次性支付那么多欠款。
【调处过程及结果】
速裁中心承办法官接到案子后,第一时间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就欠款的本金、利息、之前的还款数额等情况核对账目后,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在履行欠款偿还的方式和时间问题上,双方争执不休,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承办法官实地查看了宣威某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从银行的诉讼代理人口中得知,其实双方多年来都有合作,前几年,公司信誉一直很好。本着“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理念,承办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又组织了双方就还款事宜进行第二次调解。
“你们的目的是要回欠款,被告方不是不还,只是需要时间......”
“你作为欠款一方,不能无动于衷,不能一味找理由,而是应该想办法尽力偿还......”
“我们也了解到,你们之前合作的都挺好,我希望今后还能合作,都是为宣威经济在作贡献嘛......”
就这样,在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法官这样说】
经实地查看涉案企业经营状况,法官分析,一次性要求它还款,可能会导致经营陷入暂停状态,员工面临失业。经过调解,让公司分期支付欠款,它有能力承受,银行也能逐渐收回欠款。公司得到喘息机会,经营转好之后,员工拿到工资,就能在很大限度上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宣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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