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人情味的诉前调解 、庭审中的心理疏导、庭后关爱回访,面对日益繁杂的家事纠纷,满足群众多样的诉讼需求,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行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方位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提高化解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司法需求。
法院的诉前调解太有人情味了
“你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起诉书,可以和我们说说夫妻之间存在什么矛盾,为什么要离婚吗?孩子还小,如果离婚,在子女抚养方面有什么考虑?”
沾益法院家事调解室,调解员正在耐心“诊断”案情,探明婚姻家庭关系的矛盾所在。这是近日沾益法院承案件办法官和家事调解员共同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中的一个场景。
袁某和温某是自由恋爱相识,婚后生育了两个子女,均未成年,双方因性格不合,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对离婚均不持异议,但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存在很大争议。因该案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家事纠纷,且矛盾是因生活琐事而起,进入诉讼程序并非解决问题最好的途径,如果能剖析清楚,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还是有和好可能,于是承办法官便邀请家事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和家事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角度入手,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化解矛盾,最终双方打开心结,和好如初。
自2022年4月以来,沾益法院将婚姻家庭案件纳入少年法庭集中管辖,选任从事审判案件多年、业务能力突出、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审理少年家事案件,整合社会力量,选聘驻院调解员与心理咨询师,为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辟新路径。
少年家事审判庭成立以来,近300起离婚案件的夫妻矛盾在正式立案前得到有效化解。对无法在诉前进行调解的案件,家事调解员及时将相关情况与法官沟通,让法官接手案件的同时就能对案件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掌握症结所在,从而提升审判工作的质效;对于当事人情绪激动,一方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的案件,法官重点关注,并指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让遭受家暴的当事人能及时获得司法保护。自少年家事审判庭成立后,先后发出9份人身保护令,有效保护了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家事审判诊断、修复、治疗的功能和少年教育、感化、挽救的功能得到有机融合。
谢谢法官提供的心理咨询
“法官,感谢您为我们提供这次心理咨询的机会,不然我都不知道因为我们离婚会给孩子造成那么大的影响......”
这是一起因校园欺凌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促进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化解,法官为他们申请了心理咨询服务,经过心理咨询师的疏导,不仅让孩子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让家长对孩子的成长有了深刻的反思。
曾某与赵某、丁某均为某中学的初中学生,在校期间,丁某多次对曾某进行言语侮辱,在曾某的衣服上用笔涂写侮辱性话语,而赵某总是在教室、厕所等地方对曾某进行无故殴打,并且威胁曾某不准告状,最严重的一次赵某在教室公然对曾某进行殴打,给曾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和身体损害,导致曾某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自杀倾向,于是曾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将学校,赵某、丁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各项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
赵某和丁某的父母知晓事情后觉得很奇怪,两个孩子在家和父母虽很少沟通,但也不会惹事,没想到在学校会欺凌同学。原来,两个孩子的父母均已离婚,原生家庭的不和谐给他们的心理或多或少造成一些问题,心理咨询师在了解症结所在后,对孩子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还与其父母进行了沟通、交流,希望可以通过老师、家长的共同努力,让孩子的心理问题予以消除。学校及双方家长均对此产生了深刻认识,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赵某和丁某都各自向曾某道歉,表示以后不会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该案至此画上了句号。
沾益法院在少年家事案件时并没有为了调解而调解,而是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法指导,最大限度促进了家事纠纷的化解。
法官 可以让对方
给我看看孩子的照片吗
“妈妈,我不想走......”年仅三岁的孩子小手死死地揪住母亲的衣服,眼睛都哭红了。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李某和董某是自由恋爱认识,因为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婚后夫妻感情一直都不是很融洽,这已经是董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了,李某对离婚不持异议,但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争议较大,承办法官在审理后,发现董某的经济条件对抚养两个孩子存在一定困难,最后依法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但问题是两个孩子一直都在董某身边,怎样执行又成了一个难题。
为了双方能顺利移交抚养权,承办法官随李某一同来到董某家中,谁料想,当双方见面的瞬间,董某的父母情绪十分激动,又是哭诉,又是骂,李某也是一下没控制住情绪,变得有些暴躁,承办法官见此情形,立即安抚二老,控制场面,耐心劝导着当事人。这个三岁的孩子可能看出自己的父亲是来带自己走的,所以一直在说:“妈妈,我不走”,董某也是泪流满面,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承办法官一边安抚着双方大人的情绪,一边亲切与孩子交流,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宗抚养权执行的案件得以顺利履行。
案件了结后,承办法官不忘询问李某孩子的情况,从李某那要来孩子的视频及照片,又将这些视频照片转发给董某,希望董某能够放心,同时也希望董某能够振作起来。董某也明白法官的用苦良心,表示看到这些就放心了,有时间她一定会去看望孩子,在承办法官的帮助下,李某和董某也相互加上了微信,并表示以后会尽量多去看孩子,减少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
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微信已经成为人们主要的社交工具,但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拉黑微信却成为他们的常态化操作,也正是这样的“老死不相往来”的心态,让孩子缺失了很多父爱或母爱,为了案件审理需要,沾益法院家事法官会在案件受理后的第一时间添加当事人的微信,除了能提高办案的效率以外,还能与当事人搭起互动交流的桥梁,增强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无形中就能对案件风险情况、对当事人有更全面的了解,及时化解案件风险。
技术支持:云南建功星科技有限公司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289号
滇ICP备190096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