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宣威市西宁街道、宣威市人民法院、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工作人员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婚姻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受害人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女方包某是宣威市西宁街道某小学的老师,男方刘某是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的工作人员,女方与男方两年前登记结婚。婚后聚少离多,夫妻关系平平淡淡,并且女方一直没有怀孕,2017年8月份,男方带女方去医院检查,查出女方有妇科病,怀孕几率低,女方听到此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悲痛欲绝,然而,男方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连招呼都没有打就回了宣威市乡下老家。女方深感绝望,觉得男方根本不值得托付终生,于是提出与男方离婚,在商量离婚事宜时,女方母亲李某说了几句难听的话,刘某就把李某推到在地,导致李某肋骨等多处受伤,李某当时报案,后住院花费近2万元。
事情发生后,包某及李某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刘某也不承认至伤李某,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宣威市西宁街道、宣威市人民法院工作组成员多次做思想工作,包某及李某都不同意调解结案,刘某也不同意赔偿。无耐,宣威市西宁街道分管领导只得与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联系,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领导立即安排政委、指导员莅临宣威参与处理。政委、指导员坐镇宣威一个多月,与宣威市抽调的工作人员多次组织调解,经过一个多月锲而不舍的努力,该纠纷终于得以解决,包某与刘某同意到宣威市人民法院解除婚姻关系,李某也得到了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