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市司法局召开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专题会议。局党委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29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宁美华同志主持。
首先,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环同志领学了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简称“两项法规”)。
随后,局政治部干部传达了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会议精神、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过程中的填报要求。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宁美华强调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政治责任,并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重大事项报告”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开展一次,填报新要求、审核新标准趋向更加具体、详细、严格,抽查复查比例逐步提高,全局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要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认真开展“两项法规”专题学习,确保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二是要落实责任,确保准确。要紧密结合市委要求,认真抓好“两项法规”学习贯彻和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完整,不得发生漏报、瞒报情况。各单位阅签人要负起责任,对填报事项每个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不同事项之间的内容逻辑性仔细审核,确保阅签审核工作不出问题、不出纰漏。三是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要求大家在填表时,要准确把握填报规范,仔细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尤其是表中有关配偶和子女、以及子女配偶的填报情况一定核实准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此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