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遗产反目仇 法律援助笑颜开
家住倘塘镇的李绍某在一私企煤矿采煤,于2008年6月19日在采煤工作中,发生瓦斯爆炸致其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同月20日死亡。由于李绍某妻子早年病故,育有一子在家务农,其弟李某某便在未经父母同意下越权代表死者家人与煤矿协商解决李绍某的善后事务,经协商煤矿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436000元人民币,煤矿已实际履行。在办理完李绍某的丧葬事宜后,李某某和李绍某的儿子自作主张,将赔偿款两人私自分割,没有分配给李绍某年迈的父母。当时两位老人已经60多岁又常年身患风湿,他们多次向儿子李某某和孙子索要其应得份额,但均遭多种理由拒绝。村委会、镇政府多次为其帮助解决,李某某和侄子子李德某拒绝配合调解。十年来两位老人已70多岁,年事已高,又碍于亲情不愿对簿公堂,只是多次走访请求调处未果。无奈之下,于2017年11月18日,两位老人来到宣威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们,得知两位老人生活现状很艰辛,原来两位老人共生育三个儿子,死亡的李绍某系三子,第二个儿子因小儿麻痹症残疾至今未婚,一直与两位老人生活。李绍某最孝顺,经济条件也稍好一点,平时生活主要来源也靠李绍某维系,由于矿难后,两位老人生活更加困难,如今三人无生活来源,幸好属于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靠领国家补助度日。宣威市援助中心便当场批准了两位老人申请的法律援助,并当场指派云南韬为律师事务所孔令团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收集、整理相关证据,为主张的各项请求查找法律依据,积极到法院立案,并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分析案情,也曾多次试图与当事人协商。2018年2月15日开庭审理中,原被告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被告仍然拒绝分割。法官和援助律师考虑到判决后可能执行困难等一系列问题,调解结案才是本案最圆满的结局。在庭审调解阶段,法官及援助律师耐心细致地分别对原被告做思想工作,给予法律普及,讲解今后的利害关系,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自2018年开始,在两位老人有生之年,由二被告给付每人每年人民币2000元,2018年应付的4000元于2018年3月25日前付清,以后每年应给付的人民币于当年12月31日前给付。两位老人也表示原谅二被告的行为,二被告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一定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最后双方终于喜笑颜开地回家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