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谢谢你给我们化解了矛盾,我以后会好好抚养孩子,让孩子安心读书”,近日,在宣威法院少年庭,一位父亲对法官感激地说到。
原告小徐是宣威市某中学高二年级学生,其父母于2018年10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小徐由父亲负责抚养,小徐的父母离婚后,小徐一直由父亲抚养。今年过年期间,小徐执意跟母亲过年,小徐的父亲十分不满,为此父女之间有了矛盾,小徐一个多月不搭理父亲,父亲也不再给女儿支付学费。2019年3月11日,小徐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徐某的父亲表示,自己并非不想支付孩子学费,只因批评女儿后她不搭理自己,认为自己辛苦抚养孩子,但孩子不理解自己的付出,实在气不过才不给女儿学费。而小徐则表示,因为跟父亲无法沟通,沟通不下去才到法院起诉父亲。
在充分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将双方通知到法院,耐心做起双方的工作。“孩子马上读高三了,因为你不给孩子学费,肯定会对她学习造成影响,作为一名父亲,你肯定不愿意吧?你不能跟孩子赌气,这只会让你们关系变差,也会影响到女儿的学习。”“小徐,你父亲在工地做工非常辛苦,你要多体谅理解你父亲,不搭理不沟通是不对的,有什么想法要好好沟通。”通过法官地耐心劝说,小徐和父亲都表示自己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今后一定注意沟通方式,让父女关系变好。
小徐的父亲表示会好好抚养女儿,小徐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父女俩的矛盾就此化解。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