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宣威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依法收缴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71箱,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8月23日凌晨1时许,虹桥派出所民警在宣天一级公路设卡查缉时查获一辆微型车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并将驾驶员武某福传唤至派出所询问。经调查,8月22日21时许,武某福驾驶云dxxx27的微型车从玉溪市运输71箱烟花爆竹至宣威市虹桥街道,武某福没有危货运输资质,其驾驶的云dxxx27的微型车并非专用危货运输车辆,也没有公安机关出具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武某福的行为已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目前,武某福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国家对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一旦发现非法储存及买卖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