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仆收到锦旗】
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来到宣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三面写着“人民公仆,情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刘天稳、周跃辉以及何熙艳手中,为了感谢执行干警高效执法、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
“真的感谢你们,帮我们要回了血汗钱”张某一遍又一遍说着感谢的话语,鲜红的锦旗,朴实的话语,不仅是群众对宣威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体现着执行法官和干警们的责任与担当,更是对宣威法院执行工作的鼓励和鞭策。
【追索无路:结算难、给付更难……】
2014年10月,本案被执行人宣威某某公司作为发包人将一建筑工程发包给单某
2016年4月单某与本案申请人张某签订合同,将工程交给张某施工,随后张某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但因其他原因,未能完成建设。
后张某就建设完成部分,多次找寻单某协商结算、付款;但单某不幸在结算前已经去世,后张某与单某雇佣的管理人员经结算,欠付以工人工资为主的工程款156万余元,原告方一直追索无路。
【峰回路转:起诉维权】
后被执行人(发包人)宣威某某公司因其他债务纠纷被本院立案执行,法院预备拍卖其名下的楼房和土地。巧合的是,预备拍卖的楼房正是张某参与建盖的,这时法院才发现该公司还有这一笔债务纠纷,于是告知张某要先通过诉讼程序确认双方之间的债务后,才能参与拍卖款的分配。
2021年,张某向本院起诉,经本院判决,由单某妻子承担付款责任,发包人宣威某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现实困难:拍卖款不够分配】
判决生效后,2022年1月底,张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此时,发包人宣威某某公司名下所有的土地、楼房已被本院依法拍卖处置。但因其债务庞大,拍卖所得款项无法完全给付执行标的,所以拍卖款的分配成了重中之重。
【优先支付:执行款逐一支付给19位农民工】
但因本案情况特殊,这笔款项关乎19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生活,经本院综合考虑后决定从宣威某某公司的资产拍卖款中优先给付这桩讨薪案。执行干警多次与该公司的其他债权人沟通协调,就该公司楼房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全额支付本案案款,足额发放了19名农民工的工资,并通过申请人提交的农民工个人银行账号,将薪酬逐一发放至农民工个人,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