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沾益县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沾益”为主题,坚持宣传和服务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政府和社会相结合,充分运用和发挥文化的力量、互联网的力量、社会团体的力量,开启了“12.4”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一是及早动员部署。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全县“12.4”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就宣传的重点、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二是利用现代媒体进行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县政府副县长戴兵在沾益电视台发表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电视讲话。县内各新闻媒体、“沾益普法”微博和qq群等开设了“国家宪法日”宣传专栏专题,制作专题节目,播放宪法宣传主题公益广告,县直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和横幅标语等对全县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扩大宪法宣传覆盖面。县司法局编印沾益法制宣传报5000份,并向全县干部群众发送法制宣传教育短信4000多条。三是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在“12.4”活动期间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平台,邀请普法讲师团到挂钩联系乡(镇)上法制课、法制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悬挂法制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四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县城乡同时展开,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工商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务局、人社局、工信局、民政局、住建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国土局、人口计生局、食药监局、质监局等全县22家行政执法部门100余人在小花园广场集中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广场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宣传小册子、宣传展板展示等方式开展宣传,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世坤,县政协副主席保家礼等领导前往宣传点进行检查,要求各部门把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思路,创新工作模式,扩大法制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活动当天10个乡(镇)、街道也纷纷走上街头,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各单位、部门行业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12·4”法制宣传活动。县法院: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在国旗下全体法官手捧《宪法》举行了庄严的宣誓仪式;,召开了非诉行政案件监督听证会和刑事案件示范庭,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代表委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师生、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300余人参加了当天的公众开放日现场观摩活动。县公安局: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执法办案部门专职法制员、法制大队全体民警在县局主会场收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和各派出所在分会场收看讲座。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开展“宪法宣传进课堂”活动,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主题班会,通过法制讲座、演讲、经典诵读、黑板报(手抄板)评比等形式,学习宣传宪法知识。县直各部门:12月4日,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纷纷举办了宪法和依法治国专题集中学习会。组织本单位人员召开学习宪法座谈会、报告会,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宪法。
据统计,在“12·4”全国法制日活动期间,全县共出动法制宣传车60辆(次),设立咨询点31个,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张贴标语36条,悬挂横幅48条,宣传展板80余块,受教育人数6万余人。为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活动相关图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