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文件的通知》精神,我院党总支第二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筹备组织,于3月5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对支部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会上,各位党员同志紧紧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等问题,坦诚而又严肃认真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查找剖析中,有的同志认为个人存在理想信念不坚定,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在矛盾困难面前有畏惧情绪;有的同志认为自己的党员表率示范作用不强,对自己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政治意识淡化;有的同志认为个人讲政治不够坚决,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够。大家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直面问题,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自我批评不护短,互相批评不绕弯,从深挖根触及灵魂,并认真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在民主评议党员环节,我支部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程序进行,各位党员遵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品行道德、发挥作用、岗位职责五个标准进行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每一名党员。
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收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支部党员同志一致表示,要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新起点,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推动我院检察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