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督促干警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3月以来,沾益法院以强化审务督察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审务督察机构,设审务督察工作组,由担任过院级领导的副院长担任组长,督察组成员从纪检监察、政治处、行政装备科等部门和廉政监察员中抽调,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是明确督察工作重点。督察内容涵盖廉政纪律、安全保卫、诉讼服务、办公秩序、纪律作风、庭审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三公经费”等方面。每月开展审务督察不少于1次,重点督察窗口部门、庭审过程司法作风情况,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安保、诉讼服务大厅、审判庭、花山中心法庭等场所进行电子监察。
三是完善督察工作机制。制定《沾益区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督察对象、原则、范围,以及督察工作组职责、职权、工作方式等,督察组严格按照《办法》开展工作;根据督察出的不同问题,分别制作、发放《审务督察告知书》、《审务督察建议书》等,被督察部门或干警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情况。
四是丰富督察工作方式。实行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方式,常态化开展安全保卫、诉讼服务、办公秩序、纪律作风等重点督察;按照上级法院、院党组要求,每年确定2个以上项目开展专项督察,或者通过收集当事人、律师等廉政监督意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察。
截止目前,审务督察工作组已对派出法庭、各部门开展了首轮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