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沾益区检察院对宣威市原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黄某等4人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该案系曲靖市首例提起公诉的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沾益区检察院受理后,严格按照云南省检察院《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指定专人专门负责受理、审查,严格规范诉讼程序,依法告知并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全面审查案件材料。经查,2015年至2017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何某、晏某等人利用宣威市工商联主席、副主席的职务便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特别严重损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的受理、起诉,为顺利推进监察委移送案件衔接工作、探索职务犯罪案件优质、高效的办理模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为检察院与监察委在办理职务犯罪方面做好程序衔接和适用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