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庚依照法律规定,列席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黄某等四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一案发表意见。
黄某等四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是我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会上,在听取承办法官案情汇报后,陈庚检察长就该案犯罪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等内容发表了检察意见。经过讨论,沾益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采纳了相关意见。
陈庚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既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具体要求,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渠道,也是法检两院相互沟通、加强交流、统一认识、弥合分歧的有效平台,对于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双赢、多赢具有重要意义。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院长高红丽主持审判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