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沾益区检察院严格按照区委办、政府办印发《曲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沾益区2018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强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具体要求,采取六项措施,扎实有效助力沾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制定了我院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对我院参与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及时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大会,在全院范围掀起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高潮,营造了浓厚的创文工作氛围。
二是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区委政法委的安排,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到挂钩的村社、单位就执法满意度和安全感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对禁毒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开展了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通过以上走访,广泛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开展了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我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部门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8人,开展社会调查10件次,发放自行印制的《为青春护航》法律宣传材料300余份,结合办案发出检察件4份,10月26日到沾益区水桥小学开展“宪法宣讲进校园”活动,有正对性地提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意见建议。
四是进一步做好志愿者服务工作。按照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对我院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注册登记和志愿服务项目登记工作进行了梳理,我院志愿者注册比例达到了100%。6月28日,组织检察人员到花山镇迤堵社区开展了人居环境提升方面的志愿者活动1次。自10月22日起,我院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到挂帮的望海社区参与研究创文工作,并开展环境整治、入户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自10月21日起,每天安排不少于16人先后在桂星楼、区四中、交警大队的交叉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五是积极履行帮扶共建责任,全力做好创建工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检察长按照区委统一安排,坚持每月到挂帮的播乐乡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每周到挂帮的沾益长兴印刷厂进行工作指导,整合1万元资金积极支持联系的望海社区开展创文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单位内部的环境整治,增添必要设施,订购了分类垃圾箱,规范了内部停车位,增设了创文相关宣传标语,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改造办案办公区的卫生设施和园林绿化景观,营造卫生、整洁、绿色的办案办公环境。
六是完成了诚信奖惩制度的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撰写了《关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说明报告》并及时上报区创建办公室。同时,结合全省政法机关开展的队伍纪律作风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对案件管理等窗口部门建设进行了改进,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大厅。
通过上述措施,使我院的创建工作整体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党建常抓常新、廉洁高效从检,执法文明规范、工作实绩突出,文化育检发力、帮扶共建有效,内外环境优美、创建氛围浓厚,为沾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