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在司法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列席机制,取得了监督与提升检察业务水平的双重效果。2019年以来,共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件次。
一是全面部署落实,促进工作规范。组织院检委会委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委会办事机构人员等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并认真学习借鉴各地检察机关好的经验做法。同时要求通过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既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又要善于发现、总结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以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并明确要求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必须按要求填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按流程节点存档备查相关文书材料,并将列席审议的相关文书材料装入检察委员会议案卷宗。
二、加强内外联动,建立长效机制。检委会办事机构通过加强与内设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符合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案件或议题的备案和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以提醒或建议的方式督促有关内设部门启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程序。同时,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联系,充分掌握工作主动权,互通信息,增进工作交流,掌握案件的相关情况。
三、建立预审机制,会前精心准备。做好检察长拟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重点案件或议题的准备工作,要求承办人及时跟踪并上报工作动态,并将审结报告、有关议题材料、讨论情况等送检察长审阅,让检察长全面充分的了解案件情况。同时,建议案件预审机制,由检察长根据需要,组织相关检委会委员、承办人等对拟列席讨论的案件以“问答”的方式进行预审,做足列席前的充分准备,以提升法律监督效果。
四、充分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司法权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目的在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发现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法院合议庭案件报告和汇报不全面、偏颇之处进行补正说明,并进一步对检察机关起诉的理由、依据等予以阐释,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当场履行对案件处理的建议权等,积极消除法检两院间的分歧,统一执法标准,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同时注重吸收审判机关的司法经验,及时发现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整改提高,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