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沾益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在执法办案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排摸,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方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对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摸排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再深化。今年以来,我院先后四次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院扫黑办专题会、全院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2018年12月27日关于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曲靖市沾益区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摸排核查方案》、《曲靖市涉黑涉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受理、移交、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摸排工作重要性再认识、再深化,夯实推进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是针对重点案件进行再梳理再摸排。除对近五年我院办理的涉黑恶案件进行再次排查外,刑检部门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涉枪涉爆案件、故意杀人及反映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等7+11类刑事案件进行逐案再核查;刑事执行部门对近三年来的取保候审、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逐案再核查,控申部门对近三年来的涉检、涉黑涉恶控告、申诉线索进行逐条再核查;纪检监察部门对近三年来的涉及检察人员的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近三年来受理案件中有无强迫交易、非法高利放贷、虚假诉讼等案件进行逐案再核查。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再梳理再核查,深挖彻查背后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及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
三是案件审查讯问再延伸再发力。除讯问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时必须问清是否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关系网”外,对非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7+11类犯罪案件,审查时着重有无涉黑恶犯罪情形,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问清是否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关系网”。
四是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与人力情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线索。合理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由专人负责收集举报箱内线索,做到每周一开启,每件举报线索必登记。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由专人每天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对涉检、涉黑涉恶舆情及时发现上报。充分利用举报箱、网络等渠道,从举报、投诉、网络舆情中及时摸排收集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目前,我院已向区纪委监察委移送“保护伞”“关系网”线索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