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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检察院戴富才副检察长一行到沾益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2019年07月12日      来源:沾益检察院

        2019年7月11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戴富才副检察长在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杨利民副检察长陪同下,到沾益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未检工作。

        戴副检察长一行在实地查看了沾益检察院在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工程,听取沾益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沾益检察院党组、检察长重视未检工作,沾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得好。一是项目好。沾益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契合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职能发展趋势,整合社会力量促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满足未成年人法律体验实践教育需求,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增添新模式,是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法制教育网络、实现教育全覆盖的有益尝试,同时对“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也能起到积极作用。二是理念好。沾益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分为导引区、案例展示区、禁毒及防艾知识展示区、安全防范及警示教育展示区、法律知识展示区、综合展示区六大板块,采用图片展示、视屏播放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基地集中见效快、效果好的优势,通过展出的各种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教育内容,宣传法律知识,让广大未成年人感受法律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发挥基地在法治教育中的“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三是定位好。沾益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是沾益检察院和沾益区第三中学联合建立。基地选址沾益区第三中学,由沾益检察院主导建设。沾益检察院以基地为依托,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法律知识、和学校共同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建立良好的“检校”互动模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工作优势和学校的阵地作用,优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量和效果,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四是预期效果好。基地是曲靖市首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可以作为沾益区乃至曲靖市各中小学校学生上政治课、法制课、德育课的场所,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工作。

        针对下步未检工作和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戴副检察长要求,一是思想上要提高认识,增强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未检工作室一项接地气、关系百姓幸福、获得百姓认可的送福工程。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以学校学生安全为关注点,内容非常丰实,一定要从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推动自身发展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的高度来对待“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二是工作上要强化措施,推动“一号检察建议”不折不扣落实。要按照高检院关于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紧盯落实进展,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一号检察建议”精神落实到位。要加强平台建设和制度机制建设,搭建好工作平台,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常抓不懈,持续跟进。三是要注重落实效果,抓出成效。要深入总结未检工作规律,加强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工作机制创新,整合多方资源,形成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的强大合力,推动未检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沾益检察院陈庚检察长表示,沾益检察院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贯彻戴副检察长工作要求,在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的基础上,推动沾益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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