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沾益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学习、教育、工作三不误的原则,动真碰硬检视问题、直面差距扎实整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持续学习、终身学习蔚然成风,真正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0次,开展主题教育初心课堂读书班集中学习研讨5次,建立了主题教育工作问题清单台账,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深刻检视问题,列出专项整治问题15个,班子成员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列出问题67个,“四个对照”和“四个找一找”问题43个,调研发现问题15个。参加高检院、省院举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收集与审查证据若干问题意见等网络培训43场次,无论是干警个人还是党组班子,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了新进步、达到新高度,真正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信念坚定、爱国爱党矢志不渝,真正做到思想政治受洗礼。通过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党史国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坚定了全体检察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组织开展一次大学习、每月组织一次学习交流、认真讲好一次专题党课、列出一个问题清单、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参加一次志愿服务、办一件实事好事、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八个一”活动,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达到了学思践悟并举、查改促提同步,在思想政治上受洗礼的目标,筑牢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和法律。
三、攻坚克难、务实求真斗志昂扬,真正做到干事创业敢担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勇于直面困难和矛盾,增强斗争精神,苦干实干、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敬业奉献,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是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持续推进检察官员额省级统一管理、动态调整,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落实《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公开招录8名聘用制书记员;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初见成效。完善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绩效考评机制和检察官办案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执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办案终身责任制。推动领导办案成为新常态,4名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40件,较好发挥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稳步推进。组建“涉众型犯罪案件办案组、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办案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四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快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提升诉讼质效,降低诉讼成本,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55件67人。依据类案量刑大数据分析,着力解决好量刑建议精准化问题,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2%。
四、牢记宗旨、执法为民初心不改,真正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坚守人民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为维护沾益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打击刑事犯罪成效明显。共办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29件220人,批准逮捕106件185人,不批准逮捕21件3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6件365人,提起公诉180件298人,决定不起诉7件14人,上报市院7件14人。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绩突出。今年以来,研究制定了《关于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源头治理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具体安排。制作了30平方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栏和45副宣传海报,开通“扫黑除恶每日学”专栏微信群,每天向全体检察人员推送一期扫黑除恶知识,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先后办理了胡xx等4件28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故意伤害、职务侵占、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2件4人已判决,1件15人正在审查起诉中,1件9人批捕后侦查中。从所办案件中排查涉嫌保护伞线索2条、涉恶犯罪线索2条。三是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作无社会危险性不捕11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12人,不构成犯罪不捕6人,其他情形不捕4人,通过诉前审查,追加逮捕4人、追加起诉2人;纠正公安机关不规范情形15次,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线索15件,办理对当事人申请监督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3件。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件,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督促修复损毁林地八十余亩,已修复公益林25.6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对“三大现场”巡视检查36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提出检察建议7条,发出书面羁押期限提示函22份,有效防范超期羁押。四是化解矛盾为民服务实招频出。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7件次,受理举报类线索18件,受理控告类线索19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开展司法救助4人,救助资金6.1万元;针对校园欺凌现象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社区发出安全监管检察建议2份,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余份。投资150余万元在区三中建成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利用办案资源搭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平台。选派3名干警做好驻村扶贫工作,共划拨扶贫工作经费9万元、协调筹措扶贫资金18万元。
五、慎独慎微、廉洁从检本色不变,真正做到清正廉洁作表率。一是党建工作常抓常新。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活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通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形成班子成员带头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三是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不变。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通过开展“政法队伍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新一轮“九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全院检察人员保持了违纪违法被通报被立案查处的“零”记录,队伍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和职业素养有了明显提升,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