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近日,沾益区司法局开展“内部控制《云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专题培训”,推进司法行政内控工作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
此次培训由局财务工作人员主讲,系统讲解了预算管理、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内部控制、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财务监督等10余个方面,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并对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开支范围进行了划分,确保内控工作有效合理。
培训结束,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兴林对下一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司法行政内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内控建设置于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中考虑,切实发挥内控在防范业务与廉政风险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坚定不移地持续推进司法行政内控工作。二是要突出对收支管理、采购业务、项目建设、合同控制等权力的制约,突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制衡,着力提高关键领域和高风险业务环节的风险管控,让内控这根弦越绷越紧,把内控落实情况作为司法局党组执纪问责和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三是要通过完善制度体系、细化工作流程、优化防控措施,努力形成内控工作齐抓共管、内控制度有效管用、内控执行真正到位的司法行政内控工作新局面。